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又被称为“国家专项计划”,自2012年启动以来,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又被称为“国家专项计划”。自启动以来,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从每年定向招收1万人,一路走高“扩招”至6.3万人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其中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后,填报志愿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