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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7-02-28 15:37 来源:格伦高考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共招收【环境设计】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2个专业(类)。

艺术门类 美术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招生专业(类) 按【环境设计】 专业招生 按【戏剧与影视学类】 大类招生
分流专业 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代码 130503 130305 130304
所属学院 建筑学院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学制 4年
层次 本科
全国拟招 计划数 60 55
分省拟招 计划安排 陕西省20(艺文14艺理6) 陕西省25(艺文20理5)
河南省10(艺文7艺文3) 河南省15(仅招艺文)
湖南省10(艺文7艺文3) 湖南省15(仅招艺文)
浙江省10(不限选科) -- --
广东省10 -- --
专业课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录取规则 按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要求 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达到一本控制线的90%

1.分省计划以2017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公布全国统一分省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教育部与各省级招办2017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发通知。

4.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82334099(传真)

网址:http://zsb.chd.edu.cn

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联系地址:西安南二环中段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办法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1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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