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黑龙江省2018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县(市、区)招考办:
报名号 |
| 姓 名 |
| |||
户籍审查内容 | ||||||
1.户 籍 号: | 2.户籍住址: | |||||
3.户籍登记时间: | 4.身份证号: | |||||
5.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是否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 (是或否) | |||||
学籍审查内容 | ||||||
应届生 | 往届生 | |||||
1.考籍号: | 1.高中毕业学校: | |||||
2.毕业时间: | ||||||
2.高中毕业学校: | 3.考 籍 号: | |||||
4.毕业证号: | ||||||
初中毕业学校: | ||||||
考生是否在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是或否) | ||||||
应届毕业生学校审查意见:
班主任:
校长:
公章: | 县(市、区)招考办审查意见:
审查人:
主任:
公章: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县(市、区)招考办留存,一份交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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