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快速下载App

Android&IOS
扫码后自动识别

新疆: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

2013-11-25 13:50 来源:新疆招生网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公办普通中学,其职责分别为:

(一)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经自治区学籍管理部门认可转入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

1.组织(一)、(二)条规定之外的民办中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2.处理各县(市)招办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两级机构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地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公办普通中学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级普通高考报名组织机构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各级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

3.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公办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四)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我区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人才,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4.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五)借考报名条件

户口在我区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我区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实施细则。

三、关于报名信息的填报和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各报名点对本地区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并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留存备查,将采集后汇总的数据库按规定的时间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四、关于报名资格审查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成立由教育、公安、纪检、民委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组织、审查工作;

2.负责本地区、本县(市)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信访、举报和查处工作;

3.监督检查各级报名组织机构的工作,对报名组织机构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民考汉”、“汉考民”及回族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查工作。考生民族成份确认权在地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程序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地、州、市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由公办普通中学、各县(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

各公办普通中学负责本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县(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批准。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高考时,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

2.坚持和完善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制度。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可采取单独或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教育管理等部门联合注册的形式,对高一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并报自治区招办备案,作为三年后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3.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考生的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尤其是各派出所,要及时受理考生办证,认真核对信息,及时上传制证数据,并关注不合格数据的返回情况,做好二次上传工作。辖区考生多,无证件人员多的派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延长办证时间、节假日加班等便民措施,加强受理工作,确保考生及时申领证件。

4.各级公安机关对考生进行户籍情况审查时,应指定专人,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致核对居民户口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审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考生及其父母的相关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取消。属于社会人员伪造违法的,注意发现线索,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关于网上报名及系统安全保障

为保障全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网上报名系统安全。

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软件的安全顺畅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站要有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保障措施,使用专业的安全专用产品。及时整改网站的中、低和高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技术和木马间谍程序。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网站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2.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上网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网上信息的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有效审核。考生信息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关于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各类考生的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xjzs.edu.cn。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购买高考报考卡 轻松填报全靠它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400-8032-868
周一至周日 8:00-23:00
在线沟通>>
扫码关注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微博
客服
电话
400-8032-868
QQ群
微信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服务号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订阅号
app下载
扫一扫下载新学涯高考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