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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14-01-21 15:02 来源:广州美术学院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其他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普通文科类第二批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普通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

我校2014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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