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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简称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给贫困地区的农村孩子更多的上的大学,受教育的机会。这也是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惠民生的举措,受到贫困地区的农村考生的普遍欢迎。

农村专项

农村专项是一项新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又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每年有约1万名学生将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进入大学。专项计划将以本科一批为主,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部门确定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安排各省计划数。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计划招生

计划批次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性质和内容

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扩大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问题。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农村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公平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区域间高考录取率差距明显缩小,但上重点高校的比例仍然偏低。扩大实施专项计划,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重点高校学生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客观需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3年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

基本要求

1.扩大规模。2013年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及其他适农涉农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为主,总招生规模扩大至32100名。其中,本科计划安排30000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在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高职计划安排2100名,维持2012年规模,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

2.扩大区域。2013年专项计划覆盖区域将在2012年面向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包括371个民族自治县、252个革命老区县和57个陆地边境县)基础上,扩大到832个县(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3.增加高校。承担专项计划本科任务的高校由去年的222所扩大到263所,覆盖所有“211工程”学校和108所中央部属高校。承担专项计划任务的中央部门高校,2013年录取农村学生比例比上一年至少提高2个百分点。

4.鼓励地方采取措施。各省(区、市)在国家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精神,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本地高等教育资源,制订地方所属重点高校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政策措施。

招生录取工作

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扩大专项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踊跃报考。省级招办要会同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录取管理。各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合理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确保完成专项计划任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两项惠及农村学生的新政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安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具体招生办法考生要查阅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只招收具有本省农村户籍的考生

从志愿填报来看,以湖南为例,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均实行单设志愿,志愿填报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志愿同时进行。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只设一个学校志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志愿栏设了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录取方式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考生志愿和招生学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投档,投档时间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录取分数线执行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投档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后、征集志愿之前进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后录不满额的院校,按服从志愿补充投档,如生源仍不足,可按志愿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志愿录取

在录取方面,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实施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单独设农村专项计划平行志愿,专项招生计划单设高校代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完成,在征集志愿时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征集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