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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4省份出台高考户籍改革方案

2015-10-16 11:25 来源:格伦高考

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综合各地方案来看,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各地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则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多地以2020年为时间表

少数省份还提出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

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国务院的意见出台以后,现在全国已经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经梳理发现,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包括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等。

观察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数地区以2020年为时间表,明确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的具体目标。

以新近出台方案的几个省份为例,广东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湖北提出“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则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400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外,少数省份还提出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其中,重庆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青海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表示,当前中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这种“半城镇化”的现象下,多数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无法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为重要。

建立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部分权利各地普遍定调为“逐步享有”,避免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

在明确主要目标的同时,各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还提出,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此外,各地方案也均提到了建立居住证制度。

按照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在《居住证管理办法》 迟迟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多数省份的方案对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多为原则性规定,内容大都与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保持一致。

综合各地方案来看,申请居住证普遍需要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但是对于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更为核心的权利,各地的方案则普遍定调为“逐步享有”,且需与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但是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所需具体年限,仅少数地区作出了详细规定。

易鹏认为,囿于固有利益和地方财政压力等因素,户籍制度改革难以一蹴而就。居住证制度作为户籍改革的过渡政策,其“逐步享有、稳步推进”也是为了避免动作过猛从而对财政造成过大压力。

不少地区降低落户门槛

贵州湖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特大城市落户普遍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民众最关心的是怎样圆“城市梦”。在落户条件方面,与国家版的意见相比,不少地区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的“步子”更大。其中,贵州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意味着贵州的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将同样全面放开;湖北提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大中城市,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各地普遍提出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河南提出“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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