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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省内招生简章

2015-01-19 15:05 来源:格伦高考

九、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文化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学(演艺策划)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B.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学(演艺策划)各专业以专业成绩总分的顺序录取;B.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以高考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各专业以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2.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顺序录取。

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十、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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