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
(一)各学校负责初步审核本校随迁子女的报考材料,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报考材料或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应不予受理,并指引随迁子女及时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二)对初审合格的随迁子女,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学校应在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原件及时退还学生。
2.各学校要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审核系统(时间及操作方法另行通知),读取随迁子女及其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并生成网上报名信息,上传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并将初始密码发放给随迁子女。
3.随迁子女登录审核系统,录入并提交基本审核信息。
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区招考办、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