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学费标准: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 |
本科 | 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 | 4年 | 法学学士 | 4200(元/年) |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4200(元/年) |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 | 4年 | 教育学学士 | 4200(元/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工学学士 | 4600(元/年) | |
英语 | 4年 | 文学学士 | 5000(元/年) | |
金融学 | 4年 | 经济学学士 | 4200(元/年) | |
汉语国际教育 | 4年 | 文学学士 | 4200(元/年) |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9000(元/年)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10000(元/年) | |
高职 (专科) | 学前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 | 3年 | | 6000(元/年) |
音乐表演(北京市单考高职) | 2年 | | 8000(元/年) |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根据住宿情况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校本部每学年1020元,昌平北校区每学年900元,松竹公寓每学年1500元。
第二十八条 我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本科新生第一学年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后三学年回校本部。
普通类高职住宿地点为松竹公寓(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8号)。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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