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快速下载App

Android&IOS
扫码后自动识别

中华女子学院2015年普高招生章程

2015-06-01 17:16 来源:格伦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1149

3.校址及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编100101)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邮编102209)

第三条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高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其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审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电话84659012。


第三章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规定,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第十条 我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其余各专业只招收女生。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购买高考报考卡 轻松填报全靠它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400-8032-868
周一至周日 8:00-23:00
在线沟通>>
扫码关注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微博
客服
电话
400-8032-868
QQ群
微信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服务号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订阅号
app下载
扫一扫下载新学涯高考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