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快速下载App

Android&IOS
扫码后自动识别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指南 > 艺考 > 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2015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2014-12-10 11:28 来源:格伦高考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省 份 招生专业 科类 时 间 地 点
吉 林 音乐表演、音乐学 艺术文 报名 2015年1月5日—6日 长春大学综合楼A区9楼
考试 2015年1月7日—8日 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八、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2015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考点报名。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咨询热线: 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网 址:http://zsb.ccu.edu.cn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购买高考报考卡 轻松填报全靠它

联系我们

客服中心
400-8032-868
周一至周日 8:00-23:00
在线沟通>>
扫码关注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微博
客服
电话
400-8032-868
QQ群
微信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服务号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订阅号
app下载
扫一扫下载新学涯高考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