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声乐: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 试: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 试:
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 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 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钢琴系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 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