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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5-01-20 16:57 来源:格伦高考

(二)、民族声乐: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 试: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 试:

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 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 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钢琴系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 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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