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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2014-12-31 17:16 来源:格伦高考

(二)学费标准:

1.我院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见附件1。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为我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3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4学年)如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约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3、4学年)如在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7000英镑/年、美国约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英、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借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贷制度考生可登录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院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院《招生简章》、《招生工作章程》和学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29703,5317393(传真),监督电话:5333130;网址:http://zsb.gx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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